小六子看到青年,脖子一缩,他都忘了,村儿里还有这么一位狠人呢。虽然没揍过他,但这位的传说,他可是没少听。
小六子眼中的这位叫高庆,爷爷跟高老党是亲兄弟,父母在他三岁的时候就意外去世了,七岁的时候,相依为命的爷爷又走了,然后高老党就把他接到了家里。那时候都穷,家里多一张嘴,就等于在所有人嘴里抢食。不管多善良,就算血缘相同,自己都吃不饱肚子呢,又多了一张嘴,谁心里都不会舒服。
随着高庆的年龄增长,终于感受到,他不属于这个家庭。除了三爷爷是发自内心的对他好,可在其他人身上,他感受不到任何的情感,虽然没有人打他,也没有人骂他,但这个家就是不属于他。
寄人篱下的男孩子,内心是敏感的,而且内心越敏感的人,越是会走极端。十一岁那年,高庆终于离开了三爷爷的家,开始在外面混。虽然他只有十一二岁,但身高就快达到了一米八,看起来非常的成熟,而且讲义气,打架不要命,名声越来越大。直到有一天,他跟三个外地人发生冲突,造成了一死二伤。
很不幸,那一年,正是八三年,历史上的共和国,进行了第一次严打。按照正常程序,他被拉出去打靶是板上钉钉的事。但幸运的是,被他打死打伤的三人,居然是抢劫杀人要犯,背负十几条人命。这一下,高庆的命保住了,被判了三年。如果事情发生在八三年之前,即使不被表彰,牢狱之灾也会避免,可事情就发生在八三年,算是撞在了枪口上。
三年的时间,说短不短,高庆在监狱里呆了三年,沉淀了三年,虽棱角还在,但心已静如止水,不似从前。当曾经那些兄弟再一次聚集在他身边的时候,已经没有了曾经的激情。但他没有工作,只能继续混下去。
一年后,他遇到一个长发飘飘的女孩,是一个屠夫的女儿,为了爱情,他毫不犹豫的入赘到了女孩家,然后起早贪黑的跟着老丈人去收猪杀猪,拉到市场去卖肉。
平静的生活,让他对过去有了思考,尤其是对三爷的家人,也许是对他没有感情,但要是没有他们在嘴里省下来的口粮,他早就饿死了。他心有悔意,但自觉没脸再去见三爷,所以一直没有回村儿。直到有一天,三爷高老党出现在他面前,所有的情感一下子爆发出来,哭着给老爷子磕了三个头,报答他当年收养之恩。
就这样,高庆跟三爷家再一次联系了起来,没有了小时候的那种隔阂,两家人的感情也越来越好,但高庆却很少会凌南村,即使是回去,几乎也都是收完摊儿,吃完晚饭后去三爷家坐一会。所以,村儿里很少有人见到他回去,也是小六子把他忘到脑后的原因。在这里不得不提的是,赵勇曾经是跟高庆混的,高庆结婚之后,赵勇才上位。
“大庆哥,人家那么多领导,我哪敢往前凑,还跟人喝酒,其实我就是开个玩笑。”
“小六子,平时不管你是挖绝户坟,还是踹寡妇门,这都跟我没关系。但这次外商到咱村儿建厂,关系到村儿里两三百户的利益,这里面也包括我。因为我的房子和地都还在呢,要是因为你,外商不在这建厂了,我他妈的弄死你。”
说到这,高庆用手里的杀猪刀,拍了拍小六子的脸,“你应该知道,我不是在吓唬你,对吧。”
面对杀过人的这位,小六子是真怕,感受着杀猪刀拍在脸上的冰凉感觉,浓重的血腥味冲进鼻子:“大……大庆哥,我真是说着玩儿的。而且我家也有房有地,我怎么可能不识好歹的乱来。”
“希望你是真的说着玩儿。”大庆收起杀猪刀,吼了一声,“滚!”
小六子转身就跑,怀里的大海碗抱得紧紧的,居然没有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