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看他懂的化工知识不多,但每每说出来的东西,总是能让人耳目一新,别说魏姿虚这个资深化工人,其他化工新锐,也被黄昏的见解和胸罗万象给震撼得不要不要的。
魏姿虚暗乐。
话说回来,别说时代化工这群人了,整个应天权贵富贾圈子,没有人不知道,镇西公脑海里装的东西,是谁都无法比美的。
比如那个自行车,其他人可曾想到,还能研究出这玩意儿来?
比什么马车、轿子方便快捷多了。
忙碌了一天,魏姿虚准备去食堂吃饭——和时代电力、内燃机研发、时代军工那边一样,时代化工的生活区,各种设施一应俱全。
却见黄昏笑眯眯的从实验室出来,对魏姿虚喊道:“回上清观,今儿个让你见识一下本国公精湛的厨艺,让你知道什么叫美食。”
魏姿虚撇嘴。
信了你的鬼,君子远庖厨,你这个大官人会做饭,母猪都会上树。
不过一个时辰后,坐在上清观,魏姿虚看着眼前这一桌热气腾腾的饭菜,还真有点懵,别说,这厨艺真不错。
而且是炒菜!
炒菜在宋朝时就已经普及了,不过因为耗油,所以一般人家一般不炒菜,一般酒楼里才炒菜,寻常百姓家大多是煮菜。
不过这些年因为国富民安,所以民间百姓吃炒菜的时间也多了许多。
但魏姿虚实在没想多,黄昏会炒菜。
看着桌子当中一盘肥瘦相间,手掌大一片片的肉,又闻着蒜香味和豆瓣味糅在一起的香味,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菜系的?”
黄昏哈哈一乐,“这是我独创的回锅肉!”
回锅肉盛行于清末。
其实可以追溯到两宋时期,只不过那时候没有豆瓣酱,而没有豆瓣酱的回锅肉是没有灵魂的,但现在大明有豆瓣酱了,那么回锅肉也就有了灵魂。
魏姿虚尝了一块。
眼睛一亮。
肥而不腻,满嘴清香,这比不三元楼的菜好吃?
乐道:“什么时候去研究厨艺了,这可和你读书人的身份不相符,哪怕你征战过沙场,作为将帅,也不是下厨的料啊。”
黄昏哈哈一乐,端起酒杯,浅抿一口。
魏姿虚放下筷子,环首四望一眼,“准备这么多蜡烛干什么?”
黄昏一脸笑意,起身将灯关了。
然后将蜡烛一一点燃。
烛影摇曳,整个房间里便昏黄而暧昧起来——至少在黄昏眼里,这气氛很不错,然而在魏姿虚眼中,这完全没有电灯安逸得嘛。
黄昏坐下之后,举杯,笑眯眯的道:“古人辛弃疾饮酒,有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其实就是孤单寂寞冷,所以才又有庭有枇杷树,吾妻手植之,今已亭亭如盖矣的怀念之词,照我说啊,举杯邀明月,对影应成双。”
魏姿虚看了周遭一样,“咱们这影子有点多。”
蜡烛很多。
黄昏:“还能不能愉快的聊天了?”
老子是打算和你好好培养感情,争取不用霸王硬上弓,就让你沉醉在我男人的魅力中,你倒好,不配合啊,想给我来一出霸王别姬么。
但你这是逼我给你来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