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里是保守?公国连骑兵都有了!
七天时间,得令的卡姆涅发挥主观能动性,带着自己的兄弟们完成了对佩切涅格马蹄铁的仿制与改进。
五百只碳钢打造内有预设孔洞的马蹄铁堆砌成小山,每一只都在炉火照耀下烁烁放光。它们都被砂纸抛光过,金属的美感令人目眩。
获悉卡姆涅已经完成任务,留里克饶有兴致找到已经完成食盐大采购的卡甘,向其说明针对马群集体打马掌的好事。
打马掌当然是好事,更奇妙的事,连佩切涅格人的坐骑也将免费得到全新的马掌。
“这是真的吗?”卡甘大吃一惊,“我甚至不必支付一枚银币。”
“我们是结义的兄弟,不是么?这是我送你的礼物。”
“啊!”卡甘带着笑意,欠了人情他稍稍有点不好意思。“那么,我也得为你做些事。”
“这个好说,以后我们自然要并肩作战。还有这打马掌之事,我的人刚接触此事,还需要你派人来指导啊!要是马掌打得不好惊了骏马,可就糟糕了。”
“此事简单。就当做我喜得马蹄铁的报酬吧。”卡甘如是说。
某种意义上卡甘是付出了劳动得到了属于他的几十套马蹄铁。
留里克带着他参观公国大铁厂,这一见着实令卡甘大开眼界。
卡甘左顾右看:“想不到你们是这样打铁的?太奇妙了,你们分明是在造钢。”
“我们是在造钢,我们换造更多东西。还是先跟着我看看马蹄铁。”留里克说罢示意卡姆涅带路。
一间小仓库都是马蹄铁,它们的款式完全一样,虽是手工打造,公差是可以忽略的。
抚摸着表面颇为光滑的马蹄铁,卡甘大吃一惊,他又注意到此物一面有整齐规制的凸起,又心声好奇。
留里克随口解释:“我是故意下令为之,这样的马蹄铁钉在马掌,凸起物能陷入泥地,又能给冰雪压出小坑,这样的马蹄铁更加稳当。”
“我大概知道这样的道理,可是你们……”卡甘不知明确的原理只知道这样做却有好处,他吃惊在于所有的马蹄铁的形制完全一样,包括凸起与凹痕的位置也是一样的。
“好吧……”留里克示意卡姆涅:“带着兄弟们过来,把马蹄铁运到手推车,跟着我去城外的大马厩。”
没有骑行任务,冬季马匹就集体拴在马厩里安静吃草吃燕麦,伸出新罗斯堡的马群依旧大吃特吃,它们连吃多日的好伙食,直接弥补掉从诺夫哥罗德走到涅瓦河畔的长途跋涉的巨大消耗。
给骏马钉马掌的工作就在马厩(一批木棚突击改造)外进行。
它们都是训练过的良马,它们也是智力颇高的大型牲畜,它们已经看明白了人类要给自己的蹄子干什么。
即便是佩切涅格人这种天天与马为伴的族群,因为铁器的珍贵性,他们只会给最佳战马钉马掌,普通马匹就不必了。事实上没有马蹄铁一样可以战斗,就好比没有靴子的战士一样可以赤足战斗。
如果没有佩切涅格人的帮助,钉马掌的工作卡姆涅等人还真不好下手。
好在留里克属于当年慧眼识人,卡姆涅这小子学习能力不错。卡姆涅看着旧马蹄铁被佩切涅格人撬下来,观察规定铁钉与马掌分离,与此同时马匹居然就顺从地站着恍若无事发生。
旧马蹄铁被扒下来,马蹄又被刀具切割处一个平面。
卡姆涅看着出奇,带着强烈的活久见的心态自言自语道:“诶嘿?!它似乎一点都不疼。”
留里克随口答曰:“你咬自己的手指甲会疼吗?马蹄就好似马的手指甲,它们是用脚趾走路,趾甲就好似鞋子。我们要做的就是给它们来上四只铁鞋。”
如此一来卡姆涅才恍然大悟。
每一匹马都要先修理马蹄再钉马掌,卡甘指出并非钉上去就万事大吉,因为马蹄会一直长,钉马掌后就减少了蹄子的磨损,马蹄因而需要定期修理,届时马蹄铁还得拆下来。
即便是宝马汽车还得定期维护,何况这是真正的骏马。
钉马掌工作有条不紊进行着,似乎钉过马掌的马匹心态也变了,它们变得更活泼更乐于舒展自己的梯子。
甚至有的马匹因为太过于活泼,需要骑射使劲拉住缰绳令其恢复安定。
“他们突然兴奋了?还是有些痛苦?”留里克不由得发问。
卡甘随口解释:“你换上新的靴子,不也得花点时间适应?不用担心,不出三日他们就完全正常了。”
真是原因无他,马蹄被修建过,客观上使得马匹对大地的感知更加敏感,就好似一个人刮掉了脚底板的陈年老茧,脚掌变得敏感。
还因为马匹察觉到了自己走路时的异样,因为马厩内的地面是没有冰雪的,它们走路噪音突然过大,自然引起不安。
钉马掌工作持续了两天,马匹适应以恢复正常又用了三天。
是时候出去遛一遛实验一番了!
留里克集结起麾下战士,兄弟们可以换上制服,乃至给棕色为主色调的马匹套上白底蓝纹的袍子,骑手与战马客观上施展了雪地迷彩,他们起骑马的模样也确实威风。
骑兵队集结,排成两行纵队在留里克的带领下绕着新罗斯堡城墙下道路,来了一次盛装巡游。
这等好事自然少不了阿里克、耶夫洛、梅德韦特等人,大家的马匹都钉了马掌,有理由加入队伍巡游一番。
阿里克甚至不忘自己留在新罗斯堡的第二位妻子亚丝拉琪,就令她换上温暖漂亮的白熊袍子侧坐于马鞍,炫耀才是主要目的。
所有骑手都意识到钉马掌后喜人的结果,他们能清楚感受到自己的坐骑对冰上走路自信多了。城内的积雪皆被压实,但在马蹄铁下端的凸起结构压力下还是略微融化出凹坑,发力的马蹄甚至能扬起冰块,这抓地力真的没得说。
民众观赏罗斯骑兵的英姿,明眼人都注意到马匹蹄子的变化。
看呐!王公在做什么?!
王公居然在城市里策马冲刺,他对控马竟如此有自信。
年幼的男孩最是好奇,他们睁着大眼睛看着那些威风凛凛的大哥哥,尤其是王公的风采。
这些男孩不是传统维京移民之后,就是罗斯本部嫡系之后,亦或是罗斯人与斯拉夫人混血。无出其右的是这些男孩早就被家长告知长大后必然要给公国当兵,这就像是吃饭睡觉一般理所当然。
既然要当兵,来做骑兵岂不是很好?
他们以高贵之姿从自己面前走过,孩子的眼神里充满羡慕与渴望,渴望成为威武的战士建功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