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除圣辉的诅咒看起来是一件很轻松的事,整个过程只持续了十秒钟,我怀疑我甚至根本不必大老远跑到神庙来。
狼人们在神庙中睡得很香甜,其中的两个放哨。格拉默侧躺在地,由于半边身子被石化,令他痛呼个不停,狼人们并不防备他逃跑,因为他等于是一块石头。
自从卡戎制药工厂与恩奇都一战后,如今我才有充分休息的机会,通过睡眠,我精神与身体上的伤都得以痊愈。如果我始终保持满状态,海斯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毕竟我连桑格温都能战胜。
我问海努加:“今后你去哪儿,想过没有?”
黛蒂斯抢着说:“当然是留在村庄里了!”
我压低声音说:“这村子里的人曾经想杀你,他们不会接纳你的,相反,你的存在让他们心神不安,时时刻刻都会提防着你,躲避着你。而你呢?你又能真正心安吗?不,你不能,你得始终小心有人从背后桶你刀子,或者在你的饭菜里下毒。”
黛蒂斯急道:“你怎么能这么说?”
我嗤笑一声,说:“人类的偏见是一座大山,连神仙都难以撼动。对他们而言,你始终是个隐患,不是吗?你得到一个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你的地方重新开始,在那里,除了一个完美无缺、英俊可人的大哥哥照顾你之外,再无人知道你的来龙去脉,你可以尽情发挥你的才能,幸福而自由自在的生活。”
海努加睁大眼睛,困惑地看着我。
我说:“你一定想问,那个完美无缺、英俊可人的大哥哥在哪儿呢?傻孩子呀,你不必想破脑袋了,那很简单,那个人就是”
黛蒂斯说:“海斯加!”
我叱道:“胡说,我说了那是一个对他很陌生的地方。来,海努加,把你的小手给我,与我四目相对,告诉我那个大哥哥是谁?”
海努加说:“我不认识。”
我急道:“不认识?难道你如此盲目,竟看不见眼前的人吗?”
海努加说:“完美无缺,英俊可人?这两个词的反义词是什么?”
他充满嘲讽的语气让我义愤填膺,我喝道:“小子,别敬酒不吃吃罚酒!我朗爷看上的人,没一个能从我的五指山下溜走的!你若不从,别怪我霸王硬上——啊呀!”
我以子弹时间般的敏捷躲开了一枚白光,紧接着,海斯加一脚将我踢飞了。
次日晚间,我们返回村庄,途中再次遭遇血尸鬼的围剿,不过我们顺利突围。我气急败坏地想要宰了格拉默,格拉默却坚持他是无辜的,他只不过丧失了地下那个恩奇都妖魔的信任罢了。不知为何,海斯加相信了他的话。
他们邀请我与全村的人共进晚餐,席间分给人类的食物很少,仅够我勉强充饥,不过那些狼人胃口很大,每一个都狼吞虎咽地吃肉。
海斯加与海努加谈着话,这两人彼此间关系冷淡,似乎不怎么融洽,可在这世界上,没有人比他们俩之一更了解对方,毕竟他们之间有数百年的恩怨情仇。
我偷偷喝奥丁之眼,听他们说话。
海斯加喝了口酒,问:“你真的不打算留在村子里?”
海努加:“朗基努斯是对的,身上的诅咒消了,可人的诅咒未消。”
海斯加说:“你得努力消除那诅咒,十年不行,二十年不行,三十年后,他们会遗忘的。”
海努加说:“如你这般,地缚灵一样被村庄套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