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
虽然他喜欢她是不错,但也没有说他就喜欢跪搓衣板啊。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跟小时候真是一点都没有变,性子还是这么呆呆愣愣的,但却一直都是一副好心肠。
她值得他念了那么久,找了那么久,喜欢了那么久。
日子又这样平淡了下去。
因为他在镇上扎了根,她也就很少去山上找土匪的麻烦,毕竟这个陪练就在家门口,不用花个半天时间上山下山,还能省点时间打架,岂不美哉。
这日,二人一人持枪,一人执剑。
只是须臾片刻,枪与剑就交锋了十几招。
她的枪法,讲究一股“霸气”,所有的招式都是直来直去的,突、刺、劈,本来都是一些枪法上的寻常招式,但因为她长年累月的练下来,出手的时候早已迅疾的让人花了眼,还没反应过来,就已经挑了对手的喉咙。
而他的剑法却与她不同,讲究一个翩若惊鸿,婉若游龙,他在剑法上没有多深的造诣,真正让人佩服的,其实是他的一身轻功身法,饶是她都不得不佩服。
也是,这些年都练枪去了,枪法又不需要跟剑法一样弯弯绕绕,唯一的一招弯绕就是杀对手个措手不及的回马枪,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了,因此多年不练轻功,早就生疏的与寻常走江湖人士差不多。
本来这点轻功,加上她的一□□法,就算是面上土匪这样的对手都没有问题,可若真要遇上一个身法极好的
真不知道两个人的武功到底是谁高谁低!
半个时辰下来,两个人已经不知道对上了多少招,只记得坐下来的时候觉得口干舌燥,想要跳到井里面洗个澡。
大喘着气,相视一笑。
“身手不错。”
“枪法也不错。”
谁都不知道阿意姑娘跟慕容家的那个少爷是什么时候在一起的,只是等回忆起来时,两个人已经脚踏轻功,一人持枪,一人执剑,在镇上各处角落来来回回,闹得鸡飞狗跳的。
虽然见两个人互相过招,路人见了都心惊胆战,但因为几天下来也没见把哪儿砸了,把哪个人伤了,大家也就习以为常了。
随后就是两个人肩并肩出现在镇上的每一个角落。
不少人私底下都说两人十分般配,也有大胆的,直接上前问二人婚期在何时,好准备个大红包,再去喝口喜酒。
她自然是害羞的,又因为不太会说话,于是低着羞红了的脸,而他则是笑笑,说快了。
但一直都在说快了,也不知道这快了到底是什么时候。
镇上那处开满了杜鹃花的山包一直都是百姓游玩的好去处,只是自土匪在拐了山下那书生后,就再也不准人随意上山了,特别是寨子后面的花田,谁都不准去。
但她不一样,山上土匪是祖宗,她可是土匪的祖宗,就算武功不如土匪,但某种程度上土匪也要怕她三分。
随后她就明白了为什么土匪不让人上山了。
“流氓,不知廉耻,光天化日之下他俩竟然,竟然”
哼,生气!
其实还挺想继续看下去的。
但她是个好姑娘啊,得矜持!
“你没见过?”他笑道。
“莫非你见过?”她问。
“前些年进过几次青楼,那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