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一棍子给颗甜枣。
给完甜枣的樘哥也没把手老老实实的收回去,樘哥把玩着我辫子尖上系的那段棕绳,棕绳连带着辫子尖来来回回的在樘哥的指间穿梭,我瞧着樘哥对着辫子尖出神的模样,感觉樘哥这明显的是心里有事。
不用我开口问,樘哥自己先说话了。
“你还记着你上一世许给我的三百回合吗?”
我……当然记着!
16
次日一早,蒲松龄便告辞走了。
据说樘哥在蒲松龄走前,有按照我的指示,向蒲松龄寻问傅廉的身上有无魂魄不全的隐藏属性,可得到的回答却是,现阶段,蒲松龄压根没写出《巧娘》来。《巧娘》未成,我想问的问题自然也无从问起。不过……我估么着距《巧娘》出世的那一天也不远了。蒲松龄听了樘哥叙述的一鬼一狐恋慕上天阉书生的故事,表示大受启发,准备即刻就以此为大纲撸篇文出来。
至于为啥是据说……也全是题外话了。
题内话是,我,要根据《农人》篇所写,去缠上那个被狐狸精看入了眼的富家女。
穿了这么多世,我大概也摸出点儿规律来了。我对剧情的完成度,直接关系到樘哥记忆的恢复速度。就拿上一世来说,在《姊妹易嫁》的世界中,我误打误撞的,几乎完成了全部的故事主线,故而在这一世中,樘哥能一见到我,便恢复了前世记忆。
换言之,只要我规规矩矩的按着剧情走,樘哥就能尽早的恢复记忆。
道理樘哥都懂,可樘哥还是表示,他愿意失着忆再跟我谈一次恋爱。
……可别瞎吹了,他以为他失忆时,搁那别别扭扭的跟自己吃干醋的样子我看不出啊。
我是觉着早走剧情早安心,樘哥在充分地听取了我的意见后,泼冷水道:“你比《农人》中的那只狐狸早化形了好几年,你提前找去,找到的也就是个女娃娃。”
“女娃娃好啊。”我勾着几根手指做了个翻花绳的动作,抖机灵道:“《农人》中写的只是狐狸精缠上了富家女,又没具体写狐狸精到底缠着富家女干了啥。她要真还是个女娃娃,我就缠着她翻花绳。”
我瞧着樘哥松懈了许多的表情,觉着我抖的这个机灵,有门。
《农人》中有写,那富家女,便住在某座山的南侧。虽然《农人》中并未写明富家女所居,到底是在哪座山的南侧,可就我猜着,富家女十有八-九是住在离樘哥家不远处的那座山的南侧。
时近六月,连翘的花期将过,漫山的连翘被风一吹,即谢了太半。
黄花碧草……大肥兔。
望着那兔子两腮鼓起的肥肉,我决定,发挥一次种族优势。
我冲樘哥轻嘘一声,示意他别动也别说话,自己则心念一动化成了狐狸。细密的草甸将窸窣的脚步声隐没其中,猫着腰往前走了几步,我正琢么着待会儿扑到兔子近前时,是咬上兔子的喉管一招毙命,还是抱住兔子和它厮杀一番,本侧对着我的兔子,忽耳朵一立,朝我转了过来。
兔子与我对视几秒,吐出嘴里的半根草,屁颠屁颠的朝我跑了过来。眼见着就要守兔撞狐狸口时,那兔子却屁股一沉,坐在了我旁边,接着张开三瓣嘴,吃起我脚边的那片草。
樘哥压抑着的低笑从身后响起,我瞪着那只优哉游哉的大快朵颐的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