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朝暮暮。
季元现想开口再劝,到嘴边的话又换成了:我下楼去拿酒,今晚一醉方休。
立正川抱着他深吻半分钟,直到舌尖发麻,才从对方口腔中退出。
两人喘着粗气,相视一笑。恋人没有隔夜仇,默契将此话题揭了篇儿。
大年三十夜,仗着父母不归家,仗着亲人远隔重阳。季元现和立正川开了三瓶红酒,彻夜畅饮,促膝狂歌。
立正川因心头有怨,因此特别放肆。他抱着季元现亲吻,又扒去他的衣服。薄毛衣被撩至胸口,立正川将鲜红酒液倾倒而下。
红与白鲜明刺目,小军长就露出獠牙,狠命去啃噬一寸寸肌肤。青红乌瘀,撩人又性感。季元现叫着闹着,让他必须喝干净。
立正川抓住他脚踝,手掌与踝骨紧紧相扣,连珠合璧似的。
他声音沙哑,如藏了一把大提琴。酒味刺绪涌如狂潮,惊讶欣喜、疑惑愤怒,最后统统被深切爱意涤荡为一马平川。
他用手背遮住眼帘,遮住立正川灼灼目光,遮住透亮的顶灯,遮住复杂的百感交集。
“我有。”
他说。
“我很痛快。”
与你相爱很痛快,与你放肆很痛快,与你不思前程亦很痛快。
鲜衣怒马任少年之时,他曾说与他做个伴。仅仅做个伴。反正红尘千丈,世道险恶,你我皆不过深渊逆旅归来者。
而如今已害相思,便收剑入鞘。
他们不要这江湖,天地广大又何如。
第四十四章
立正川在季家住下了,季元现没给母亲坦白小军长的越狱之行。只说他觉着美国无聊,父母就叫他回国。
季夫人不管出于何种原因,对立正川挺好。打从第一次见到这孩子,冥冥中觉得他是个能人。
“许久不见,小川倒又长高了。”
立正川有些拘谨,满心在学校的那次初遇。他头脑一热,顶撞了季夫人。这时想说一句抱歉,又不知该不该旧事重提。
好在季夫人对他态度不错,不仅没让他睡客房,反而叫他们挤挤。男孩子睡一起很正常,顺便增进感情。
每当这时,季元现就不敢抬眼看他母亲。生怕自己一个眼神,一句无心之语,会泄露他们之间的“小秘密”。
高二寒假不算长,再加作业成堆,没时间出去疯玩。季夫人在家休息到初七,季元现计划陪她出去逛展。
冬雪骤勤骤怠,洋洋洒洒的雪粒子染了京城。展馆内看客并不多,倒还落得清净。
季元现不如立正川,没那么多艺术修为。叫他拉琴还行,看展是真讲不出几句内行话。就好比立正川从不会在季元现面前卖弄古典乐,上次现哥给他吐槽古典乐装腔指南。说什么要装内行,提及耳熟能详的曲子,大多都是报编号。
比起谁的曲子更“高级”,不如八卦音乐家的私生活。
诸如种种,季元现年少心气高,觉得无论是吐槽者还是被吐槽者,他都不大看得上。
喜欢什么,怎样生活,是别人自己选择。硬要站在某个制高点去评头论足,这行为本身就够傻逼的。
“那你这样,是不是也算站在‘某个点’去‘评论’别人?”立正川意味深长地眨眨眼,跟在季夫人身后走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