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说了些什么。”
“难道你跟我吐露了平时难以启齿的心事?喜欢咱们班哪个姑娘?”
“不得了不得了,周|公|子也有看上的姑娘了。”
周泗走上前就要把叶燃的脑袋往水龙头底下按:“净说些不着调的东西。”
军|训结束后,到了正式上课前一天晚上,叶燃才在寝室看到元知。
和经历两周军训风吹日晒的室友们相比,元知脸上是一种恹恹的白。半个月不见,他又瘦了些,小臂皮肤下的青色血管清晰可见,令他整个人呈现出脆弱的透明感。
但元知仍是生机勃勃的。他会顶着大太阳蹲在路边,拍一朵不起眼的小花。会从面包里抠出蛋黄,放在小饭馆脏兮兮的小狗嘴边,看它吧唧吧唧吃。也会在黄昏的时候,一个人坐在学校操场的看台上,看叶燃崔新雨他们踢球,直至余晖褪尽。
尽管元知的生气始终夹带着一丝忧郁,但这也许是十五六岁的男孩子们的通病,为赋新词强说愁,用崔新雨前女友最喜欢的一句话来说,“青春是道明媚的忧伤”。
十四五岁时的悄然情愫,在漫长而苦寒的学生时代,是喜马拉雅山麓下的玫瑰甜酒,是卷过荒原的潮湿的东风,是竹林深处传来的风笛声,小心翼翼,光芒万丈。
十五岁的周泗,在期中考试里惊震四野,考取了年级第一。他长相俊朗,待人斯文有礼,开的玩笑给人妥帖的风趣感,有一种超脱同龄人的老练世故。因而周泗在女生中呼声很高,以新人身份一举拿下师大附中bbs八卦版评出的本校十年男神第一名。
但他绝不是入江直树那一派的学生“明星”,被女生追捧的同时,也被大多数男生诟病。相反,周泗乐于参加各种社团和球赛,该出手时绝不小气,赢得众多男同学的好感。
元知拖着滚动条往下翻帖子,嘴里叼着半片吐司,含混不清道:“怎么还有人投王朗呢,他在教学区出现过几次呀。”
崔新雨在打lol,鼠标键盘噼里啪啦,听到元知的话,他随口调侃了一句:“王朗谁啊我们不认识,我们只认得你小叔叔。”
元知:“”
崔新雨在一片厮杀声中又冒出来一句:“最近怎么没见你小叔叔找你,他不会是给你找了个婶婶吧。”
元知鼠标一扔,转身对崔新雨认真道:“他忙得饭都没空吃,都是啃三明治的。就算有几个小时的自由时间,也是用来睡觉的。”
“哪有女孩子会喜欢没空陪自己的男生呢。”
崔新雨“啧啧”地摇头,从书架上抽出下学期的数学选修,合上电脑:“那说明,你这位婶婶说不定就是同事,项目合作伙伴什么的。你想啊,又能工作又能把妹,这种高效节能的事,还挺符合你小叔叔的气质,是吧?”
“谁知道呢。不过实习期和同事谈恋爱,传到爷爷耳朵里就不好了。王朗没这么蠢的。”元知拿了钥匙和门禁卡,“我去超市买点零食。”
等元知走远了,汪城才探头对崔新雨道:“上个礼拜我初中学长请我喝咖啡,看到元知和他小叔叔。元知吃东西不是挺挑的嘛,他吃蛋挞只吃中间的馅,剩的蛋挞皮塞给他小叔叔,他小叔叔竟然给吃下去了。”
崔新雨边换笔芯边道:“前段时间每天下了晚自习都把人接出去住,这一宿一宿的夜不归宿,要不是我机智跟生活老师打太极,早就被记警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