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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2

然真的有一个被称为“诗豪”,以大号毛笔为武器的江湖名人,殚精竭虑地写出了一首描述那个卖兔子的少年的诗,其中有两句是如此写的:“不该人间有,忍我徘徊。”

    此人写完后就封笔了,说突然发现自己的诗稀烂无比,糟蹋了那人的美貌。由此,“江湖第一人美人”的称号在诗豪的权威性下正式更换,从禅意的头上转到那惊鸿一瞥的少年头上,也不知道这次,这称号都在人家头上顶上多少年。

    这边八卦着的人用一种阴阳顿挫,起承转合的腔调讲完了这最新的关于“江湖第一美人”的情报,立刻在酒楼中引来一片喝彩,此人便得意洋洋地站起来四处鞠躬作揖,谦虚地说:“可惜我是没见到那新的江湖第一美人,不然我定然试着给大家描述描述,哪怕描得三四风姿呢,也不枉我说书人的名声。”

    此人自称一落,酒楼陷入短暂的沉寂。“说书人”不大不小也是个名人,听名字像是一个爱好说书顺便赚钱路费的好人,可他才不是正派人士,每一个被他用来磨练说书艺术的人,都有一半的可能性会死掉,他又惯会捡软柿子捏,他随身携带着的惊堂木又是一件威力极大,触动后能够射出带有剧毒的牛毛细针,功夫精深也难对付,每年杀的人也不多,所以他也悠哉地过到了现在,也没被人除掉。

    说静寂了,顿时不满:“怎么了,我说了这么精彩的一段话,怎么连个掌声都没有?要么鼓掌,要么死。”

    酒楼里的掌声顿时雷鸣般响起,经久不息,说书人见了,又得意一笑:“今日我心情好,鼓掌喝彩了的,都可以走了。”

    酒楼里凳子顿时往后移,移动的人们却没有让桌椅发出一点声音,不一会儿,酒楼的人就快撤干净了。说书人摸摸自己留长的胡子,心想,今天这段说得不错,再练习练习就可以找人试命了……咦,怎么还有人在?

    说书人惊疑不定地打量着唯二剩下的两桌。要知道,这时候还佁然不动的,要么是傻大胆,要么是有真本事,前者还好,得罪后者可别丧了命。说书人能混到今天,那是有眼色的。他人生中有一个最大的原则,那就是“看上去不好得罪的,就别得罪”,宁怂不失命。

    这两桌中的其中一桌,坐着一个刀客,刀客的刀很随意地横放在桌子上,桌子脚上还放着两坛已经喝光了的烈酒,而刀客戴着斗篷,拿着酒碗的手骨节突出,手腕粗糙,斗篷里露出来的下巴上还带着只有成熟男人才能有的修建随意的硬胡茬。他的坐姿亦是不羁,豪迈极了,从桌子底下看,他的腿极长,这桌子底下放不开,所以一个人占了两个人的位置,把腿放在两边。

    他的气势亦是很强,回视说书人的眼神像藏锋了的刀,不伤人,只割心。说书人立马转移了目光,心想这约是从西北那来的粗野汉子,他这种文化人才不要和粗野汉子一般见识。于是说书人看向第二桌。

    第二桌坐着三个人,巧了,坐在中间的亦是戴着个斗篷,不过和先前那桌斗篷边都没编好,老是有地方露出来草茬,像是抢了老农的斗篷一比,这人戴着的斗篷就精致无比了,说书人见多识广,认出来那斗篷上的面纱是素有“鲛人纱”之称的南流纱,此纱入火不烧,浸水不沉,风吹不飘,轻若无物,只有蚕王吐出来的蚕丝才能织出来,一年只能产一匹,再看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