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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2

    小手指大的碎银子也不嫌弃,只是,怎么打劫的人会这么穷呢?看来这不是一种好职业。

    景言想把这块碎银子换成铜钱,那样沉甸甸的的拿在手里,还会有钱变多了的错觉。

    景言和哑奴赶了一个星期的路,终于来到了被统称为“江湖”的地界中。徽朝地大物博,也格外大方,江湖占了好几个大城。还没进城,景言就看到了穿着千奇百怪的人群,他扶了扶自己的斗篷,又往下压了压,就和哑奴往城门的方向去。

    这里不要入城费,倒是给景言省了一些钱。除了带着个斗篷外,并不奇怪的景言,果然没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透过斗篷上的面纱,景言好奇地打量着这个城市。真是很热闹!

    景言对京城的印象只是惊鸿一瞥,记不深刻,只记得那络绎不绝的人群和从不止息的人声,和空气中混杂的食物的味道。

    安城呢,景言是住了一段时间,可他还要躲着人,所以极少出去,也没有像现在这样,大大咧咧走在人群中。安城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它的名字一样,安安静静的,人们来往很有秩序,哪怕是闹市,也是闹不起来的。

    可江湖呢,却和京城、安城都不一样。这里的声音是嘈杂的,繁闹的,有人说话声音很大,有人说话时只有嘴唇在动,有人举止狂放,有人举止内敛,有人状若疯癫,有人温文尔雅。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江湖人,身上或多或少带着功夫。

    比哑奴厉害的只有那么几个,真打起来就未必。而景言觉得,比他厉害的是没有的,就是这么自信。

    景言的斗篷上上下下的动,那是因为藏在斗篷里的脑袋也在不安分地摇动着。这很难让人忽视,毕竟,我们都知道的,戴着斗篷想要遮住自己脸的家伙,是不会做出这么夸张的举止的。可景言会在乎么?当然不了。

    和视线平行的事物都被景言看明白了,于是他抬起头上继续往上看。街边最高有四层小楼,其中有一个三层小楼,就在景言的旁边,散发着食物的芬芳,其中靠窗的位置上坐着一个白衣人,当景言抬起头来看他时,他也回看着景言。

    那个白衣人景言是认识的,就是那个有两个名字,又叫“苏公子”,又叫“主上”的白衣人,还被他偷听到了一些不明所以的内容。那次偷听时景言在树上,从上往下看就只看到白衣人的衣服,看不到他的脸,可就算这样,景言依然认出了他。

    这白衣人的相貌竟然很俊美。景言之所以用了一个“竟然”,是因为他是拿魏康裕的相貌来和他对比的。在他见得很少的人中,魏康裕的相貌是当之无愧的第一,景言出来后,也逐渐认识到,像魏康裕那样的相貌是少有的,大部分人,长得普普通通,叫人提不起精神来认识他们。而这个男人,相貌却是不输于魏康裕,虽然两人不管从气质还是从举止上都不相同,不过他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他们都是世上少有的人,和普通人区别就像是普通的牛奶干和何袖做的牛奶干那样大。

    在景言看着这个白衣人时,白衣人也看向了他。

    白衣人原本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喝茶,目光自然望向外面,从这条街上走过的人,都被他收到视野中。戴着斗篷的景言,在这些人中并不突出,可白衣人却发现这斗篷制作得非常精美,虽然用的材料劣质,可这手艺却把这材料升华,让它更像是一件艺术品,只是它的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