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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三节 角斗士

    比如:让所有人都觉得我是一个善良的贵族。

    “杀光所有不听话的家伙,剩下的都很老实”这种理论在贵族圈里很有市场。但博斯维尔侯爵知道这样做要付出很大代价。光是维持军队和武装力量,相关开支就不是一个小数目,而且那些“不听话家伙”其实是自己的领民。换句话说,就算他们不喜欢自己这个领主,怨声载道,甚至没人的时候还会冲着地上吐唾沫,恶狠狠骂几句……可归根结底,税务官和士兵上门的时候,他们还得老老实实掏空钱袋,从仓库里拿出谷物、奶酪、果干、腌肉和酒,依照自己定下的规矩,依法纳税。

    只要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能从下面把税收上来,被骂几句其实没什么大不了。

    说到底,就是一个逻辑思维转换的问题。

    在“杀人”和“收税”这两件截然对立的事情上,博斯维尔侯爵选择了后者。

    只要是脑子正常的人都不喜欢被骂。

    侯爵对此很头疼。

    因此,在“杀人灭口”和“讨好民众”这道选择题面前,他同样选择了后者。

    他将自己的寿辰定为让克郡的节日。

    这一天,在家族经营的主要城市让克(与郡同名),侯爵花费大笔金钱营造出欢乐的气氛,用颜色鲜艳的布料和彩带装点各种建筑物,所有墙壁都被粉刷一新,同时还要举行各种欢庆活动。

    竞技场三楼的豪华包厢里,透过侧面被布幔半掩的空格,伊丽莎白看到老迈的博斯维尔侯爵在一群卫兵和亲族簇拥下,走进隔壁包厢。她连忙从座位上站起,连同身边的贝尔托尼琪,两人同时以双手拉住各自裙边,弯腰屈膝,以标准的宫廷礼节,向侯爵行了一礼。

    侯爵微微一笑,抬起右手,向伊丽莎白示意。

    他很喜欢这个年轻的女孩。

    不要误会,是老人对年轻人很不错的印象,而不是男女之间容易联想到亲密接触的那种喜欢。

    艾尔普索女伯爵是新近崛起的贵族。她有着一头漂亮的金发,婀娜多姿,就连见多识广的博斯维尔老侯爵也认为她的身材近乎完美,穿在她身上淡蓝色的长裙与其很配,款式简单,装饰只是别在腰上的一条银链。

    关键在于布料,极美的真丝质地,手指触摸上去有种妙不可言的滑腻,一切都表明这条长裙并不便宜。

    看着侧面包厢里那个行礼之后回到椅子上坐下的美丽身影,老侯爵赞许地点点头,他一向认为穿衣服必须看人,如果换个身段肥胖的妞,穿上那条蓝色长裙简直就是个笑话。暂且不说能不能装进去,光是腰腹之间被撑开撑满的一层层堆积脂肪,想想都令人感到恶寒。

    枯瘦的左手插进衣服口袋,触摸着装在衣袋里的钻石,老侯爵会心地笑了————艾尔普索女伯爵很懂事,有着超越她年轻外表的过人见识。她送给自己的生日礼物非常珍贵,光是这颗宝石,就值两千金镑。

    她提出的要求并不过分,合情合理:希望从侯爵这里得到一张贸易许可证,把艾尔普索家族的生意扩展到让克郡。

    她经营的货品项目非常丰富————洁白的砂糖、柔软的毛皮、新鲜的鱼和肉类、名贵的花草、款式新颖的服装……对了,还有一种价格昂贵,但有着很强提神效果的白色粉末。

    在侯爵看来,与其说伊丽莎白是一位贵族,不如说是一个商人。

    只要能给自己带来税收,侯爵对她就没有恶感。

    但他仍然小心谨慎观察着这个女人。

    严格来说,伊丽莎白不算特别漂亮。博斯维尔侯爵阅历丰富,美女见得多了,却从未见过像伊丽莎白这样能保持曼妙身材,在饮食方面严格控制的女贵族。诗歌作品都在称赞女性的容貌,却很少有人知道真正的美貌来自身材。就算一头母猪长着绝世容颜,又有多少男人会主动趴下去舔它的屁股?

    就算与国王后宫里那些佳丽相比,艾尔普索女伯爵仍能算得上是一个美人儿!

    这就是老侯爵给她下的定义。

    更重要的是,她对自己的家族没有觊觎之心。

    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攀上博斯维尔侯爵的关系。就算伊丽莎白有钱,随随便便就能送出价值上千金镑的钻石礼物,老侯爵也不会随便接见陌生人。

    她很聪明,找到了贝尔托尼琪。

    那是侯爵的第七个女儿,也是年龄最小,排名最末的家族顺位继承人。

    如果伊丽莎白首先找到自己的儿子,老侯爵根本不会答应她的任何要求。那意味着双方很难,甚至无法形成单纯的商业合作关系,极有可能伊丽莎白想要的就是爵位本身。美貌,加上财富,在男人面前是威力巨大的组合武器,没几个人能抵挡这种诱惑。

    贝尔托尼琪就不同,伊丽莎白最多只会与她成为密友,这让老侯爵彻底放了心。

    这时,号角齐鸣,整个竞技场响起无数欢呼,喧哗的人群纷纷从看台上站起来,朝着正前方巨大的圆形场地投掷花瓣和纸质彩球。

    角斗士入场了。

    在“取悦民众”方面,博斯维尔侯爵很是花了一番心思。

    奴隶角斗分为不同类型,其中最普通的是白人。奴隶来源广泛,破产者、输光的赌徒、罪犯……歌剧是如此高雅,贵族并不认为平民有能力或有资格欣赏,血腥的真人角斗更适合他们,反正人类的数量实在太多,既然无法在战争中消耗,就必须以合理、合法的借口让他们死去,同时给活着的人带来乐趣。

    杂色皮肤角斗士的价钱比白人更高,主要是因为数量少,捕获困难。黑色与棕色人种大多生活在海外,大陆南方尽头也有,那些地方不是常年严寒就是难以到达,只有成规模的捕奴队才有收获。这些杂色人种体魄强健,一个比一个能打,每当他们出现在角斗场上,总能引起观众欢呼。

    最高级的角斗士来自大陆北方,也就是锁龙关以北。他们是真正的巨人,有着漂亮的黄色皮肤,强悍程度堪比野兽。他们很值钱,一个健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