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轰!”这是窜天的。
刘彻没见过鞭炮,被吓得从床上跳了起来,他还以为外面有人要炸房子。
匆匆拿了一把柴刀握在手里,推开门看时,就看到一群披着裘皮穿着厚袍子看起来和山贼没啥区别的壮汉分割熊尸的现场。
独眼老刘作为搞死这头熊的最大功臣,怀里抱着整整一条熊大腿,正对着刘彻“嘿嘿”直笑。
刘彻穿越过来的这个小刘有个毛病,就是长得不像他那五大三粗的猎户爹,而是像早已去世的娘,整个人斯斯文文的,平时爱看书,是个爱咬文爵字的小秀才,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看到杀生都要上去唐僧一样地念叨。
老刘今天有两喜,第一喜便是打倒了熊瞎子成为全庄最勇敢的人,第二喜便是他那个书呆子儿子竟然第一次拿起了刀!老刘家打猎后继有人了。
刘彻还来不及搞清状况,便被一脸激动的便宜爹拖去喝酒了。别说这长白山野果酿成的酒还真挺好喝的,刘彻喝了不少,然后因为这具身体实在太弱,直接就醉倒了。
刘彻醒来之后询问了一下屯里的村民,才大概知道了自己所处的时代背景。这个时候是明朝永乐三年,朝廷在哈勒珲河,也就是汉语的温水流域一带设置了哈勒珲卫,隶属于奴儿干都司。
总之天高皇帝远,这里汉人和少数民族混杂居住,风气倒有些像汉时丝绸之路周边的那些西域小国。
蝲蛄屯里的人主要以打猎、打乌拉草和下河摸蝲蛄为生。
刘彻不知道卫青在哪里,好在穿越时和他卫青的信物,那块玉印还挂在胸口,刘彻将玉印拿了出来,朝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分别走去。
玉印在刘彻向东走的时候,上面突然闪了一下白色的微光。刘彻一直相信玉印能互相呼应,那么东方应该就是卫青所在的方向。
所以刘彻找了个借口,跟着村里一支年轻人组成的打猎队,整装出发,朝东边的大山走去。
在深山老林里打猎,不比刘彻以前在原始社会狩猎容易多少,一行人带了七天的干粮,准备往老林子里多走点碰碰运气。
初夏的长白山天池上刚刚破冰,溪里流的都是凉飕飕的雪水,动物还没有开始活跃,要往林子深处找才能有理想的捕获。
到了第五天的时候,猎户们的收获还是一般,再往前走干粮就耗完了,领队准备今晚在这片山谷住一晚上,第二天就找路返回屯上。
刘彻怀揣的玉印越来越亮,感觉卫青差不多就在附近了,但他来来回回找了好几遍,连个人影都没发现。
正在他心灰意冷的时候,一只毛茸茸的灰色兔子出现在不远处,一蹦一跳地往灌木丛里窜。
刘彻福至心灵就追了过去,拨开灌木丛,发现下面藏着一个巨大的黑洞。刘彻正要查探个究竟,就听到身后有人喊:“刘小彻,你在这儿做什么?”
刘彻此时手里正拿着个会发光的玉印,一个慌张,玉印失手跌落,朝着深不可测的洞底飞快坠下。
这一惊非同小可,没有玉印,就等于失去了在这个世界上唯一能和卫青联系上的方法,刘彻脑子一热,也跟着玉印跳了下去。
后面喊他的猎户:!!!!!!
从背影看不出具体发生了什么,在这个年轻猎户看来,就是刘彻失足跌落,他扑到洞口一看,只见底下黑漆漆一片,什么也看不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