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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刑天对比十分头大。

    爬墙上树也就罢了,能别把衣服撕得染得跟丐帮人士似的吗?!衣服破了脏了也就罢了,能别带着那么长个口子大摇大摆招摇过市吗?!不在乎衣冠也就罢了,能别一想起来在乎时就抢他的外衣穿吗?!抢也就罢了,能别把过长的袖子甩得跟正月舞龙似的吗?!

    小孩很可怕。十五岁上下的男孩子更可怕。身边这个叫秦松的小家伙是世界上最可怕的。墨刑天对此深信不疑。

    对于墨刑天这一人生信条,公孙崇武嘴角一撇表示不屑一顾。秦松可怕?可怕不也就你能降得住。

    ……好吧,墨刑天竟无言以对。

    想想也是。秦松每每三下两下攀上翠叶掩映的枝杈,任谁在底下好说歹说,也休想在他自己要下来之前把他弄下树。但秦松每次自动自觉地离开树枝墙头,归宿往往都是墨刑天的怀抱。

    拂开微微摇曳的枝叶,但凡一见墨刑天在树下朝自己一招手,少年便立刻弯了清秀的眉眼,一踏树枝毫不犹豫地跳下,扑地落进墨刑天有力的臂弯中,清澈的双眼含着一汪笑意,歪着头打量着他不由得放柔了的神色。

    温软的负重柔柔地压在怀中,百炼钢也作绕指柔。

    墨刑天与秦松自小便熟。秦松小他十岁,士农工商排第三,五岁起便和父亲学着捏玉刀转玉轮,是个琢玉的小工匠。下巴尖尖,黑葡萄样的大眼睛神气活现,在他身边笑着闹着被他带大,邻家弟弟模样,一如边关土地上那些摇曳的小小薇菜,带着周身不加粉饰的自然气息,生长得快活而恣意。

    生活真是个美好的东西。墨刑天靠在门边看着秦松忙忙碌碌却又自得其乐的身影,摇摇头,带着心里渐渐涌上的带着刺痒的暖意,不由得冒出这么一个想法。

    这小家伙,总是让人觉得他是这样的热爱这个乌烟瘴气的世界。

    是了,这阵子秦松开始上上下下地忙活开了。

    “手端住,腕子不着桌,提一口气,刻刀稳当不抖……哎哟!”伏在案上难得地郑重其事,秦松嘴里念念有词地轱辘着父上大人传授的秘诀,在掌中青玉上细细操刀的手不敢放下来偷懒歇工,侥是如此仍是冷不防一声惊呼,揉着手指嘶嘶几声。墨刑天眉头一皱疾步上前,见那玉色上沾了艳红,一道血痕趴上课少年的皮肤——又让刻刀削着了手。已是这天第三回。

    仍显稚嫩的双手可谓伤痕累累。抓着手腕拽过来包在自己的手掌里,怎么也舍不得用力,墨刑天咬几下牙,想骂上秦松几句,却是全然没法开口。

    “好啦——刑天!别黑着一张脸!”探头过来瞅瞅形势,秦松仍是笑笑地先开了腔,“我爹说,干我们这动刀子的活儿,谁等把手艺练精了不是两手伤?我好好儿地把功夫练瓷实了,刻个好看的玩意儿给你留着当个念想呀。等你再去远地打仗了,拿出来一瞧,呀小松送我的……多美气!”

    “落这两手伤就为跟我玩花活儿,闲得?”墨刑天叹了口气,说归说,还是朝案上那团小小的青白色多看了几眼。

    不大个小孩儿,活计倒还真不赖。一瞧,形是形样是样,色也选的好,瞅着,是枚挂件之类的物事。

    “这七十二行呢,干哪一样要熬出来,都得拚得落个一身伤,没哪件容易。”秦松晃晃脑袋,悠悠道,再看俩人叠在一起的手。是了,墨刑天哪有资格说他,握惯了冷冷兵器的武人,从小到大,早背了一身疤痕。

    人世间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