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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这药膏里放了薄荷,你身上起红疹就是因为抹了这个。”晃晃手上的瓷瓶:“我去给你重新做一瓶,不加薄荷的。”

    不加薄荷,不就没了清清凉凉的感觉?晏桓煜一听就急了,伸手去抢药膏:“不用麻烦了,长点红疹子没关系。”

    陆睿朗将瓷瓶往衣袖里一塞,无奈道:“继续使用会加重过敏症状,万一引起溶血就真的麻烦了。重做一瓶花不了多少时间,用冰片代替薄荷,一样清凉冰爽。”

    一听他这话,晏桓煜立刻将手收了回来。身上这些红疹子有些痕痒,能不长当然最好。

    一个时辰后,陆睿朗端了一碗药走进房间,见男人半坐在床上看书,好奇地问:“这书是哪里来的?”

    晏桓煜从书本里抬起头:“一个叫冬儿的小厮。”小厮来送早饭时候,他问有没有兵书,那小厮拿看傻子的眼神看了他一眼,转过身给他拿了两本游记来。

    “哦,冬儿是我的小厮,是个好孩子,就是跳脱了点。你有什么需要可以吩咐他去做。”陆睿朗将药碗递给他:“我在你的汤药里加了抗过敏的药材,药膏里也加了止痕痒的松香和苍术。”说着,从衣袖里拿出一个青花小瓷瓶。

    晏桓煜将空碗放到床边的凳子上,接过瓷瓶打开,依然是淡淡的紫色,却不是之前的乳膏状,而是半透明的凝膏。抹一点在手臂上,清清凉凉,痕痒立刻消失了。

    晏桓煜抬眼看向翻看游记的李亦尘,没想到看着年纪轻轻,医术这么好。至少在制药上,已经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第二天晌午,“杏林医馆”大门打开,迎进了一位贵客,皇帝唯一的女儿玥华公主。

    这位玥华公主可谓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更是被皇帝捧在手心里疼宠。小时候冰雪可爱,大了更是娇美动人,受到无数文人学子的倾慕和追求。每年公主生日都会收到几箩筐写满爱慕之意的诗词。

    可这位玥华公主却是个异类,不爱诗词爱刀剑。从小就喜欢舞刀弄剑,长到十六岁时,便跟着崔老元帅踏上了剿匪之路。

    二十岁,在一次剿匪中伤到了脸,从此美貌不在。但玥华公主并没有因此而离开战场,她继续顶着一张毁了容的脸转战在全国各地剿灭山匪。

    直至到二十六岁,皇帝连发十二道诏令催她回京城迎娶驸马。

    驸马是皇帝千挑万选的状元郎魏琮麟,又是翰林院大学士魏士安的小儿子。自小便仰慕玥华公主,每年那几箩筐的情诗里总有他的一首。

    可是,谁能想到这样一个非卿不嫁的痴情公子,竟然在新婚之夜,被公主的容貌生生地吓昏过去。

    到如今成婚两年,二人都还未成圆房。

    玥华公主今年已经二十有八,再不怀孕生子,就要变成高龄产妇了。虽然她对驸马并没多少感情,可是她对别的男子更没兴趣。

    所幸的是,驸马虽没跟她圆房,倒也没去外面沾花惹草,只是每天在吏部兢兢业业的当值。

    原本已经对夫妻生活不抱希望的玥华公主,却在“清风阁”的老板徐媚娘那里看到了“美颜丹”,又听说墨兰只用了三天的“玉肌凝露丸”,额头上的痤疮和痘印便消失的一干二净,连皮肤也变得白皙嫩滑。

    玥华公主原本死寂的心又活了过来,如果她脸上的疤痕祛了,是不是就可以和驸马圆房,然后生一个可爱的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