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能否重获被骗去的铺子,单论陈氏那一沓几乎能钉装成册的账单,就令人头疼不已。玉石价格短期内浮动不会有太大的起落,要怪就怪陈氏此人素爱赶时髦,首饰的款子限制了玉石的雕琢工艺,即便马上转手卖出去,未必能够回本。
“此话当真?”
“千真万确。”
“那你说,是谁想将我们一家置诸死地!”
齐叔眸光深沉,暗示道,“偌大的楼宅中,不是有以为异姓的二少吗?”
第13章 第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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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十四章
三年后,乾隆四十六年。盛夏。
洛蓝睡眼惺忪地坐在床沿,双眸紧闭,眉头拧紧,脑袋一点一点。他穿着松松垮垮地亵衣,腰带的结散开后虚挂在腰间,瘦弱的肩头绽露在夏日微温的空气中,间或轻轻颤动,彰显着主人的不适应。突然间,房内的温度骤然下降,寒气形成了实质的袅袅白雾。
楼千弦推门而入,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楼千弦把新定制的衣袍置放在洛蓝身侧,按部就班为他穿戴。穿衣的过程如行云流水,即便洛蓝处于睡醒之间,仍无意识地乖乖配合楼千弦的摆弄,二人俨然是将此流程习过成百上千次。
衣袍承袭洛蓝一贯的穿着风格,气质古典,宽衣广袖,带有几分道袍的影子。最大的区别,莫过于衣衫的主色更替为靛青色,下摆袖边缀了交相辉映的杭绣,端是闲云野鹤,云卷云舒,抟扶摇而翱翔长空。
洛蓝仿佛永远停留在初识时,白驹过隙,楼千弦已能轻易将比他矮一个头的洛蓝圈入怀中,或打横抱起。心念一动,他也顺从心意,把赤足的洛蓝抱至案前,为其挽发。
亲近的时间长了,楼千弦很快就注意到洛蓝的喜厌。比方说,洛蓝从来不喜行走,对穿鞋更有本能的抵触。一人独处时,如非迫切需要,他更倾向卧榻凭窗,或是赤足而行,俗世的污垢无法玷污神体,故而足尖一直维持着婴孩般的淡粉色调。
怀揣那样不能言明的情思,若非有旁人妨碍,楼千弦几乎不给他任何下地的机会。洛蓝太轻了,就像一缕意外落下的霜雪,稍微失神松懈,便会回到天空去。
楼宅的人随了陆宣的心大,又有被陆宣挨个科普教育,晓得了洛蓝的身份,并且迅速对少爷惊世骇俗的行径习以为常。大伙儿哪个不是从鬼门关走过一趟的人,俗世那些框框条条算什么。所有人都见怪不怪了,但齐叔心坎里仍存有隔阂,无法跨过,即便如此,他亦不敢逾越,掺和少爷的私事。&160;
“……真是,他妈太刺的目光,“作为光棍儿,生活在此等水深火热之中,真是太难为了。”
经由陆宣的推荐,楼家和姝儿的生意来往越来越频密。她和陆宣是老熟人,撇除公事,隔三差五地过来串门。得到楼家二位少爷的首肯,姝儿在西厢租赁了一个房间,闲来无事便来小住几日,至后来,索性长住下来,正职落玉楼幕后老板,兼任楼家内外务管事。
皎阳似火,楼千弦观洛蓝难耐酷暑,旋即敲定前往沧浪亭消夏。
出行前,姝儿递给楼千弦一个香膏,味道清幽远淡。她笑吟吟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