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理智摧残粉碎,楼千弦笑了下,头脑前所未有地清明,他再次将指尖含在嘴里,缓慢而惊喜地咬开血肉,品尝伴随痛楚而来的甜蜜。
唯有伤害自己,他就可以获得去见那个人的资格。
黑暗中洛蓝张开了眼帘,他燃亮一豆灯火,拉开门,颤抖的亮光差点湮灭在扑面而来的寒意中。楼千弦的样子十分乖巧,环抱双腿,弓着身体蜷缩在门边,皱巴巴的脸无声诉说着苦痛。他睡眠很浅,洛蓝一贯放轻的开门动静,轻而易举就可以将他惊醒。
洛蓝维持沉默,一言不发为他处理伤口。起身收拾药箱时,楼千弦按捺不住,从后头展开纤弱的手臂环抱住他,脸颊贴在洛蓝后颈,声音闷闷的,“洛蓝,我害怕。”余光触及那包裹以累累纱布的左手,洛蓝放弃挣脱,以免造成二度损伤。
“别赶我走,好不好?”
洛蓝拿他没辙,小幅度地颌首,半推半就坐上了床榻,然后被楼千弦心满意足地抱了个满怀。洛蓝此时才察觉,初见时豆芽菜一般的小个子,已经长到他的眉梢了。各怀心思,洛蓝怎么也揣测不到,宛如无垠的暗夜中,身后的少年佯装自然地印上他的后颈,依顺呼吸的节奏轻轻吮吸,眸子深处徜徉着得逞。
楼千弦的父亲远渡海洋,自头一回踏足英国那一刻钟其,他熬过了长达三年的穷困潦倒的生活。
身上所有口袋翻转过来,也找不到一个字儿。他不认识哪怕半个英语词汇——第一句学会的是thank you——为了糊口过活,他在码头找了一份廉价的装卸货物的工作,挤在熙熙攘攘的船舱里,从工头里接过工资时,耳濡目染下记住的一句话。
有收入的时候,他可以住在码头附近的宿舍,在一个狭隘的房间里盘下属于自己的床位,同种族肤色各异的人,度过无数个饥寒交迫的夜晚。遇上罢工,或者生活不景气的时候,他连房租都缴不起,被撵出宿舍,便同流浪汉瑟缩在街头,拿别人丢弃的报纸裹住自己,熬过霜降的漫漫长夜。
幸运的话,他可以在修道士的慈善摊子那里,领一片果腹的面包。若连这个都没有,他就拿锥子,砸烂结冰的食水,大口吞咽冰渣子充饥。
三年下来,他逐渐学会了英语。因为他足够谦卑和勤劳,水手慢慢熟悉他,愿意雇他帮忙做工。从楼千弦的父亲收入和花光第一笔钱的时候,他心里就形成了一个非常明确的观念,财富这种东西,要么越滚越大,要么越耗越少,它是无法维持永恒的价值的。
所以,他决定一搏,开始了对他这种廉价劳工而言,风险非常大的投资。
楼千弦的母亲就是在那个时候遇见楼千弦的父亲——邋里邋遢、衣衫褴褛,虽然不苟言笑,但却格外认真的年轻人。对于这段相识,楼千弦的父母非常珍惜,他们乐意将这段往事同襁褓中的楼千弦分享。几曾何时,楼千弦曾经偷偷地问起母亲,那名拥有铂金色头发,海洋色眼眸的漂亮妇人,为什么爱上父亲。
“我在他眼中看见了希望。”
希望的光华,就如同浩瀚的星河,即使在死一样的黑暗中,依然星光熠熠。
楼千弦记得父亲曾经说过,越是龙蛇混杂的地方,可以攫取的情报和知识越多,而那些惯常被人轻贱的人,像流浪汉和水手,身上蕴含的关于世界的知识,未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