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洗耳恭听。”
“比如,你喜欢吃脑子和心脏,在家里出现的时候比较多,因为需要你出去狩猎的时候比较少。”庄笙说到这里停下,抬头看了对面一眼,男人脸上的笑容已经慢慢消失。“你吃着‘他们’为你打来的食材,或许是你本身不喜欢往外跑,又或者,条件不允许。”
当庄笙说完后,男人的脸色已经完全黑掉,他阴沉沉地盯着庄笙,“你以为是我想待在家里的么?一个是蠢货,两个三个还是蠢货,闯下的烂摊子根本自己收拾不了。如果没有我居中调度,这个蠢货的身体和精神早就全都已经垮了!”
“是么?”庄笙神情淡淡,一副完全不为所动的样子,“但你也不是完全宅在家里吧?就我所了解到的,三个月前在‘回岸’酒吧后门失踪的女孩,就是你自己下的手吧?你吃掉的是她哪里,胸部还是大腿?”
男人听到最后一句,突然变的众人,在看到那一张张鲜血淋淋的照片,又亲眼见证人格转变,纷纷沉寂下来,再不能用轻松的心情发表评论。
当然,有一种人的存在,是不分时间,不分场合的,就算是宇宙爆炸恐怕也阻止不了他们。
“太假了吧,多重人格随随便便就能转换的?两个人都在那儿演,偏有一大群傻逼信了。装有病的那人倒演得不错,审讯的小警察除了脸长得好看外,整个一面瘫。”
“果然钱和权相加,产生的化学反应无穷大,连执法部门都要跪舔,但是不是太把人民群众当傻子了?”
对于这样的评论,下面的回复一般是:
“傻逼,滚粗。”
“楼上杆精不解释。”
“人民群众表示不想被代表,谢谢。”
整整三个小时审讯,四个分人格都拎出来溜了一圈,说了一遍各自的犯罪史——有些警方有备案,许解很快能找到相关资料在网上同步发布。但有一些警方却没有记录,史柯让人记下立马派人着手调查。
之前指责警方抓错人,找替罪羊的舆论已经变了风向,说警察叔叔辛苦,说审讯的小哥哥既帅又聪明,简直新晋男神。
嫌犯被带走后,史柯进来问庄笙要不要先休息一会儿,再接着继续。庄笙撑着额头,脸色比进来时苍白许多,他接过史柯递来的矿泉水,仰起脖子喝了几大口,坐着缓了会儿后,摇了下头。
“不用了,马上开始吧,接下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