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留言☆☆☆
那个时候应该还不是伴侣吧?
№29 ☆☆☆= =于xxxx-xx-xx xx:xx:xx留言☆☆☆
我猜是楼主在竞争过程中输给了对方
№30 ☆☆☆= =于xxxx-xx-xx xx:xx:xx留言☆☆☆
看到楼上,楼主拥有身为女性的先天优势居然还……
№31 ☆☆☆= =于xxxx-xx-xx xx:xx:xx留言☆☆☆
又是个陷入感情迷雾的无知少女
№32 ☆☆☆= =于xxxx-xx-xx xx:xx:xx留言☆☆☆
……小妖精们走开好吗!体谅一下楼主身为炮灰的心情好吗!
继续说,进屋后楼主就看到一个穿着随意的男人半躺在沙发里摆弄电脑,为什么说他穿着随意呢?因为明明是在别人家里,那个男人却只穿着薄背心和花裤衩,好像他才是这家的主人似的,不过楼主也没多说什么,毕竟房主都允许他那个样子了。
那个男人(称呼起来好麻烦,下面就叫他情敌吧)看到楼主后笑了笑,打了个招呼后扭头对男神说:“这是你女朋友?”
听到这句话,楼主对情敌的好感度上升了八十个百分点!现在这么会说话的男人少见啦,太有眼力见了是不是!衣着随意算什么,那叫风流,那叫潇洒,那叫大丈夫不拘小节!
可惜男神不解风情,立刻就否认了:“当然不是,你别乱说话!”
楼主虽然有点失望,但也明白追求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后来男神帮我们介绍了一下,我在男神的口中是“住在隔壁的,人很好的邻居小妹”,情敌在男神口中是“同住一屋的,从小就认识的铁哥们”。
啧,可怜楼主当时居然那么正直,都没发现这隐藏的对手!
№33 ☆☆☆原氏小仙于xxxx-xx-xx xx:xx:xx留言☆☆☆
我看到了什么!同住一屋?!
№34 ☆☆☆= =于xxxx-xx-xx xx:xx:xx留言☆☆☆
楼主之前一直没发现隔壁住的是两个人?
№35 ☆☆☆= =于xxxx-xx-xx xx:xx:xx留言☆☆☆
脑补了十万字红烧肉(捧脸)
№36 ☆☆☆= =于xxxx-xx-xx xx:xx:xx留言☆☆☆
楼上太不和谐了!
请务必把那十万字写出来(捂脸)
№37 ☆☆☆= =于xxxx-xx-xx xx:xx:xx留言☆☆☆
相识多年,同住一屋……看到这就知道楼主肯定没戏
№38 ☆☆☆= =于xxxx-xx-xx xx:xx:xx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