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土星村长

    2012/00/09首发

    通城,一个省城旁边的小县城。

    因为各种事儿,我总去。

    通城的朋友于是越来越多,五花八门三教九流。最多的,是流氓,现在大家

    比较习惯管他们叫黑社会。

    在我的眼里,他们其实没大家想象的那么坏。

    他们不过也是为了吃口更好的饭而已,如果能给他们一份好工作好薪水,他

    们也不愿意去干那些见不得光的事儿。

    好了,同情到此为止,说正事儿。

    我在通城有一个朋友,叫王义,是个老混子,混的不怎么样,所以钱也就不

    宽裕。早前通过别的朋友认识的,熟悉了以后,我每次再去通城,因为他离婚多

    年一个人住,他总是邀请我到他家里住。

    住了2次后,我发现在他家比宾馆方便多了,想干啥就干啥,有别的哥们要

    见面,也可以在他家里,嫖个娼啥的,他家三间房,也够用,还不用担心警察叔

    叔造访,尤其无聊时,包个丫头在他家打屁聊天,实在是太自由随便了。

    我给他的好处是每天跟着我吃喝,没烟了给他扔一包过去,用他家的床操了

    妓女或别的什么女人,会按规矩压点儿钱在褥子下面。

    所以,他好我好一切都好。

    住王义家,我也不是图省几个住宾馆的钱。年轻时,因为经常犯『错』需要

    跑路,渐渐的给自己养成了一个坏习惯:不管出多远的门,除了钱我不喜欢带任

    何东西,到了哪里,如果有朋友,住宿时总朋友陪着,不然就会有一种颠沛流离

    的感觉。我尤其讨厌在车站等车时产生的那种情绪。

    后来有一次去通城,我就先电话联系了王义,又住在了王义家。

    我俩没事儿闲扯时,他和我说:最近我们这里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个人妖,

    总到小涛(也我的一个哥们,通城大哥级别的)的歌厅里混,我他妈的去了好几

    次都没碰上,听说模样长的挺好看,刘老二(也我哥们)有次喝酒喝多了说把那

    个人妖给干了一次。

    我这人,没经历过的事情,即使不喜欢,也总是很好奇,王义的,我一听就

    兴致勃勃了,呵呵。之前,我只看过娱乐场所舞台上的人妖,从没有同人妖近距

    离交流的经历,所以我立码决定晚上到歌厅去碰碰运气。

    我和王义去的比较早,为的是避开太多认识的人,如果在歌厅太多人玩到了

    一起,我怕把人